英語能力證明

聖若瑟大學大部份課程要求提供英語能力證明,以便申請者證明自己有能力參與課程學習並獲得優異成績。

所有申請需要英語能力證明課程的申請者(包括所有學士學位課程和哲學先修班課程的申請者),均需證明具英語能力。在本校錄取前,他們需提供曾在適當程度學習英語的相關證明。例如,在預計課程入學學期前兩年內獲得的雅思 5.5 分、托福(iBT)59 分、托益 605 分、劍橋英語 B2 級(相等於的169分)或多鄰國 95 分及以上的成績,通常被視為符合英語水平的入學要求。

若申請者的分數低於上述標準,可能需要參加額外英語課程,某些情況下還需參加暑期課程;而具有較高英語能力的申請者,如雅思 6.0 分、托福(iBT)120 分中取得 60 分、多鄰國 105 分或同等水平的成績,可申請直接免修英語課程。

若申請人英語分班測試成績未達 C1 等級,須額外修讀英語課程。惟若申請人已順利完成先前學士學位,且所修畢之英語課程與聖若瑟大學(USJ)課程內容相當,這些課程可按比例獲得學分認可。

此外,達 C1 或更高等級者,由英語語言中心主任酌情豁免英語課程;達 B2 或 C1 等級者,可申請英語豁免考試,若成績達英語高級 B2(B2+)或以上水平,可獲豁免英語課程。

報讀碩士及博士課程的非本地申請人,必須參加聖大英語水平評估面試,或提供相當於雅思總分 6 分或以上之證書成績以證明其英語能力。

符合以下條件的申請人,可豁免上述學士碩士博士課程的英語要求:

(a) 來自以英語為第一語言的國家;

(b) 英語為其母語;

(c) 能提供聲明(declaration),證明其學士/碩士學位以英語為教學語言大學取得。

最後更新: July 1, 2025 在 10:53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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